來源: 作者: 時間:2021-11-18 19:41:41 【字體:大 中 小】
根據國資委有關要求,按照集團公司《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就江西公司下屬國家電投集團江西萬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安新能源”)債轉股項目資產評估情況進行公示。
一、經濟行為批準文件
該經濟行為批復文件為集團公司《關于加快權益融資確保完成穩杠桿目標的通知》(國家電投計財〔2021〕392號)。
二、評估機構選聘方式
按照集團公司《資產評估機構選聘管理辦法》的要求,江西公司在集團公司資產評估機構庫中選擇了北京國友大正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共三家評估機構進行詢價,綜合比較三家機構評估方案、人員安排和報價等情況,最終選定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為本項目評估機構。
三、評估機構及評估師資質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具有資產評估相關業務評估資格,本次評估人員李業強、韓榮具有資產評估師資格證書,具有豐富的從業經驗。
四、評估程序履行情況
2021年9月,評估機構進駐現場,開展資產評估現場工作,搜集申報各項評估所需資料,并與被評估單位財務及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溝通。根據評估資產特點,采用收益法、市場法進行本次評估,確定評估基準日為2021年8月31日,2021年11月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五、評估結論
截至評估基準日2021年8月31日,萬安新能源公司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27,535.75萬元。
采用收益法評估值為35,700.00萬元,增值8,164.25萬元,增值率29.65%。增值原因:電站所在地區風資源較好,發電有效利用小時數較高,電價及成本較為穩定,盈利能力較強,形成評估增值。
采用市場法評估值為35,600.00萬元,增值8,064.25萬元,增值率29.29%。增值原因:目前新能源風電項目市場投資環境較好,行業發展前景向好,資本市場新能源交易價格有所上漲,造成評估增值。
結合本次評估目的,收益法結果能夠公允反映項目股權價值,故選用收益法作為評估結論,即萬安新能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35,700.00萬元。
六、評估資料查閱方式
公示期內,公示范圍內員工簽署保密承諾函并履行查閱登記手續后,可通過聯系人查閱資產評估報告摘要、特別事項說明、評估結果匯總表等評估資料。
七、公示反饋意見收集及處理方式
公示期內,集團公司資本運營部、江西公司計劃與財務部共同負責受理相關意見。如有反饋意見可與聯系人聯系或將意見發送聯系人郵箱。
八、公示期(5個工作日)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
聯系人:候 亮
聯系電話:0791-86877092;13970982681
郵箱:houliang@cpijx.cn
資本運營部
2021年11月17日